一、活动主题:
“青春旋律,展现自我”职院好声音歌手大赛
二、活动宗旨:用歌声展现才艺,让掌声肯定自己。
三、活动对象:全体在校生
四、活动安排:
比赛分为海选和决赛
(一)海选
1、时间:10月下旬
2、地点:根据各系实际情况确定
3、比赛设置3名评委
4、比赛规则:
(1)选手按报名顺序及上报歌曲进行清唱(限时3分钟,类型不限),要求歌曲健康向上,体现职院学子的精神风貌;评委有权随时中止比赛;唱完立即离场。
(2)选手演唱时评委通过音准、气息、音色、音域、音感等唱功决定是否举牌,评委举牌则有机会晋级。
(3)两名及两名以上评委举牌,选手晋级,无评委举牌或仅有一名评委举牌则淘汰(具体名额视当天报名情况及质量而定)。
(二)决赛
1、时间:11月上旬
2、地点:体育馆
3、比赛设置专业评委5名,大众评审24名(在八个系部中选出)。
4、比赛规则:
(1)选手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报名表及音乐伴奏(伴奏为MP3格式)。
(2)按抽签顺序进行演唱。
(3)由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审根据打分标准分别在评选表内打分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,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。
(4)赛后评判组会将评委打分进行统计,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。最终成绩=专业评委60%+大众评审40%
五、评分标准
1、歌曲内容思想性强、健康向上、符合活动主题。(10分)
2、歌唱咬字清晰,音色统一,气息流畅,声音优美。(30分)
3、歌唱表现力强,理解歌曲内涵,熟练把握到位。(30分)
4、舞台表演得体,演唱感染力强,自然大方。(20分)5、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。(10分)
六、报名方式
以系部为单位报名,选手填写电子报名表后报所在系部团总支,由团总支在10月23日前统一报至学院团委邮箱tlzyxytw@126.com。文件命名为班级+姓名+作品名称。
七、宣传方式
网站、广播、海报宣传
八、奖项设置
按名次分别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奖:4名。且获奖选手全部授予“职院好声音·校园十佳歌手”荣誉称号,并根据《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》,获得相应学分,优秀奖及以上选手将获得奖品和荣誉证书。
共青团通辽职业学院委员会
2020年10月15日
下 载 附 件:报名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