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职团发〔2019〕5 号
通辽职业学院
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改革方案
各教学系部、处室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根据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 关于印发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【2016】18号)和自治区团委 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转发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〉和印发〈全区贯彻落实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有关任务分解〉的通知》(内团联发【2017】30号)要求。深入把握群团工作会议精神,推进共青团改革,进一步推动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“活力提升”工程,推进“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作”工作落实,巩固基层团组织建设,特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问题为导向,深化共青团改革,通过组织设置和制度设计,强化团支部的政治核心职能,理顺班级与团支部工作机制,解决团支部功能虚化弱化,凝聚力、影响力不高,团员教育管理方法不多,效果不明显,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界定不清,运行不协调等问题。推进工作目标、干部队伍、工作运行等方面的有机融合,提升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。
二、实施范围
全体在校学生团支部
三、目标任务
(一) 通过探索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,着力解决团支部和班委会关系界定不清晰,目标定位不一致,组织运行不协调,干部队伍不协同,工作职能欠整合,管理考评缺统筹等六个方面问题。既保证支委会有效发挥指导作用,又保障班委会高效履行工作职责,提升组织运行活力,工作开展活力,团员参与活力。
(二)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基层团支部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。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,更加坚强有力的基层团支部。
(三) 理顺团支部与班级关系,突出支委会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,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,探索支委会和班委会一体运行机制,将支委会和班委会的工作目标运行机制、干部队伍、工作职责、管理评价等有机融为一体协同运作。使团的工作有效融入班级工作中,增强团的工作活跃度、显示度和认可度,发挥支部政治核心作用,组织核心作用、引领核心作用、服务核心作用。
四、改革措施
改革团支部委员会(简称“支委会”)和班级学生委员会(简称“班委会”)组织机构设置,改革后班级议事机构为团支部大会暨学生全体大会(闭会期间由支委会暨班委会代行其职责)。负责商议决策班级重大事务,班级工作机构为支委会暨班委会,负责开展班级日常团学工作。要班团目标一体化设计、工作一体化推进、岗位一体化设置、职责一体化履行、管理一体化统筹。
五、工作机制
确定班团集体决策,分工合作,共同负责的工作体制。建立团支部大会暨班级学生全体大会,支委会暨班委会联席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。
六、岗位设置
团支部暨班委会设团支部书记、团支部副书记兼班长学习委员、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、权益委员兼心理委员生活委员、组织委员兼劳动委员志愿委员。
七、“班团一体化”团学干部选拔流程
班级团学干部选拔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以班级为单位,坚持个人申请,民主选举和组织决议相结合。具体选拔流程如下:
(一)自主申请:个人按照岗位设置与职责自主报名申请拟竞选的岗位。
(二)资格审查:班主任、辅导员(团总支书记、学工办主任)根据团学干部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提名推荐:班主任、辅导员(团总支书记、学工办主任)根据自主申请和资格审查情况提名推荐候选人。
(四)民主选举:班主任、辅导员(团总支书记、学工办主任)召集各班团学全体会议举行民主选举团学干部。
(五)审议通过:召开支部大会集体审议并通过民主选举的结果。
(六)班级公示:将民主选举的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。
(七)上报同意:团总支书记、学工办主任同意后签字,在将选举和公示的结果报系书记审定同意。
(八)团学备案:班主任、辅导员(团总支书记、学工办主任)将各班级团拟任团学干部名单报学院团委备案。
(九)试用考察:拟任职团学干部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用考察期。
(十)试用考察合格的团学干部正式任职。
(十一)如团学干部在任期内有调整,需要向团总支书记、学工办主任申请,同意后方可重新选举,选举按照“班团一体化”团学干部选拔流程进行。
八、改革时间
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5日
改革完成后报送团委备案。
九、组织架构图
见附件。
共青团通辽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9年4月8日
附件:
××级××班团支部组织架构图